社屋申請增 住屋需求殷
2009-12-29

(轉載澳門日報)
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昨日截止,當局在接受申請的三個月內派出三萬份表格,共收回七千八百八十七份申請,一定程度上印證了社會對住屋需求的殷切程度。

從數字看,回歸後特區政府分別在二○○○、二○○三及二○○五年舉辦了三次社會房屋公開申請。其中,二○○○年社屋租賃競投申請中,共收到三千九百八十六份申請表,三千六百二十八份被接納;二○○三年共收回五千七百四十一份申請表,四千六百五十三份被接納;二○○五年共收回三千多份申請表,二千四百四十四份被接納。

過去三次社屋租賃申請,共有一萬○七百二十五份申請被接納,剔除經濟環境轉變已不合資格或已“上樓”的家團,截至今年八月卅一日止,在社會房屋申請總輪候名單中,仍有五千八百二十一個家團等候“上樓”。經過數年經濟急速增長,今年社屋申請遞表數目反而大增,達七千八百多份。即使剔除相當的“水份”,累積社屋需求仍有可能近萬或過萬,尙未計經濟房屋的需求。按此數據,萬九公屋能否滿足需求,値得深思。

必須清晰地看到,社會房屋的作用畢竟不同於私人樓市,除了滿足低收入家庭居住需要,還擔負着公共救濟的重責,以保障居民獲得必要的居所,尊嚴地生活。本澳土地資源緊缺,社屋資源更顯珍貴,必須善用,眞正幫助有需要的人士,發揮公共資源的應有作用。

値得關注的是,今年社屋租賃申請遞表情況踴躍,與二○○五年只有三百多個可供安排合資格家團“上樓”的社屋單位比較,“萬九公屋計劃”無疑為不少申請者帶來“上樓有期”的憧憬。需求加憧憬因素,催生了居民的社屋申請意慾。加上新的《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行政法規推出時間不長,部分申請者未充分掌握收入和資產限制規定,諸多因素作用,均有可能令社屋租賃存在一些不合資格的申請,“水份”難免,需要嚴格把好審查關。

特別對可能出現的虛報收入證明和短期內資產大量轉移,要及時發現,及時公佈,及時懲罰,以示警戒,杜絕非份之舉。及時釐清合資格申請家團數目、所涉人數,作為未來整體房屋政策規劃,乃至“萬九公屋政策”的推進和落實的重要參考依據,甚或作為平衡公共房屋供應和私人樓宇市場有序健康發展政策的重要參考。為着體現權利平等與公平保護原則,體現特區政府科學施政,必須確保審核資格的公平、公正、公開,讓公共資源得到有效運用。
  目錄
下載區